•  

     

     

     

     

          财主底儿女们


    2004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都来得晚一些。

    从夏天唱到冬天,终于等来了在白雪摇曳的季节里吟唱这难舍的情结。

    红唇没有粘住一切,只有淡淡的唇印遗留在身体。

    甜言蜜语永远改变不了季节,甚至抵挡不住那场该来的雪。

    温柔和缠绵重重叠叠,却看不清心在哪里。

    飞来飞去的是飞蛾,美丽的蝴蝶总是懂得保护自己,

    不自量力,心怀憧憬又盲目自信,最终埋葬在爱情的火焰里。

    2004年的第一场雪,窗外北风凛冽,难忘那些相拥的温暖记忆。

    2004年的第一场雪,融化在冬天情人的温度里。

    后记:一场突然而至的雪,小得有些可怜,那天我戴了一顶很久以前流行的那种狗皮帽,遮住了半个脑袋,同事说像杨子荣,大家都笑得很可爱,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的可爱,RIVER说了一句特经典的话:雷峰同志,我向你致敬!我很高兴,这个雪天我戴了一顶狗皮帽,送来了一堂欢笑。

  • ――一个BLOG的诞生


    我是个相对保守的人,周围朋友几乎都用blog,我也总在天涯上看别人的blog,却从来没有这个念头,建一个自己的blog。原因很多:没有时间,这是最重要的;其二,没有什么好东西,这也很重要;朋友的blog都建得很漂亮,比如二猫的,声色并貌;或者就是很动人,功夫好,写的东西引人入胜,比如小建、紫茶;还有更厉害,专业制造,比如玄素;我什么条件都不占,不敢造次。其三,还是怕麻烦;写日记还三天两头,记blog,要开电脑,要上网,要敲字,要费时管理,要独具匠心,要修饰自己,要思考,要行动,要伪装(多少有一点),要坚持,我是Lazy Bone,这些我都做不到。

    所以,尽管朋友再三鼓动,尽管自己有些心痒痒,还是迟迟未动。有个关于美洲虎的故事,说这世界上就剩下17只美洲虎了,其中有一只生活在秘鲁国家公园。为了保护这只虎,秘鲁人专门给它建了设施完备的虎园,吃喝不愁,可是这只老虎并没有如人们想像中的那样过得好,总是一幅无精打采的样子,虎王风姿荡然无存。人们觉得奇怪,但是谁也找不出原因。后来,一位游客提了个建议,让管理员放几只豹子和羊、鹿进去。这一招还挺灵验,没过几天,就看见老虎在园里横冲直撞,和豹子争抢食物,活力四射。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对手。

    紫茶新建了一个bolg,我看了骂了他一顿,有点不服气,当然那天还有些别的情绪。有了对手,也就等于有了动力,竞争的作用,哼哼,XX,等着瞧!

                 

                                                                                                          吴冠中*荷塘

  • 2004-12-17

    永远的流浪- -

    引:看了紫茶在绘声色上留下的帖子,笔墨鱼一直在想,是不是也应该写点什么。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而况提及流浪,笔墨鱼似乎更有发言权。


    从大学到现在,七年了,我一直在北京流浪着。如果我要这样对我的朋友说,他们一定会笑着说:算了,你那能叫流浪吗?别再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了。在他们的眼里,流浪就等于落魄加潦倒,大抵只有那种白天背着包四处走,晚上随便找个桥洞猫一宿的人才可以称之为流浪。像我这样过得顺风顺水,偶尔还小资的人,是不能也不可以谈流浪的。

    人们给予流浪的标准是什么?或者是入会条件,假设我们现在有一个流浪者协会什么的。第一条:居无定所;绝对符合,到现在我还在寄人篱下。第二条:举目无亲;这也没问题,父系母系三代以内和我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目前都居住在长江以南。第三条:身无分文;这有点困难,我不敢说自己身无分文,那样既说不通又有弄虚作假之嫌。我的文也仅只是足够自己花销而已,一切都处于温饱阶段,偶尔还有赤字。照我说的来看,我也算得上流浪了吧。但还是会有人高举反对的牌子,说:不要随随便便就想混入无产阶级内部,回去好好反省。

    想来想去,可能比起这所谓的标榜流浪来,我比较幸运的是:一,有一个正式的北京户口,必须强调"集体"两个字,这表明我未婚而且也还没有经济实力独立。遥想当年,大学毕业之际有多少外籍生源为此抛头颅,洒热血,我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样说好像有点得了便宜不卖乖。不过自己至今也不知道这个便宜在哪里,反倒觉得自己有点身份不明,有点边缘人的感觉;二,有一个不带血亲的舅舅。具体关系我也不清楚,只是在我来到北京后,他就存在了,美其名曰:受父母之托照顾我。实际上我平均一年最多见他两三次。三,没有什么存款,但好像也不用为钱财发愁。毕业之后换了两份工作,所幸上司都还不错,对我都还算照顾。上班的时候花工资,现在不上班了,父母惦念,害怕他们的宝贝女儿委屈求全,于是伸出了援救之手。说起来这也不是什么光彩之事。每每想到此事,顿觉汗颜。

    我就这样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都市过着,住在别人的房子里,每天在电脑上敲敲字换几个生活的饭钱,闲来无事找同学朋友聚聚,想家的时候给老父老母去个报安电话。日子好像一天天就过去了,和紫茶一样越来越多的除了那一堆堆书以外,就是那越来越不想流浪的疲惫感觉。有时候清晨在阳光中醒来,听着楼下小学校的铃声,我突然觉得一切都好陌生,奇怪自己怎么会躺在这里。总是在夕阳西下,看着一家家灯光亮起来,听着从一扇扇窗户里传出的"哧啦哧啦"声,让那些弥漫着家的味道钻入鼻孔,勾起自己对故乡的一丝丝眷念。怀念那成片成片金黄若灿的油菜花;怀念那湿湿甜甜的空气;怀念那噼里啪啦,葱姜蒜在油锅里炸开的味道;甚至是那深夜灯影下哗哗的搓麻声,也是那么可爱。

    我也许是想家了,我知道我只能永远这么想下去,家早已成为一种幻化的思念,你只能去想,却再也追不回那种美妙而真实的感觉。故乡留在我心底的是我所在时的模样,然而我离开了她,选择了新的栖息地,像对待抛弃自己的恋人一样,故乡用她的陌生来欢迎我的每一次回归。一次一次,她让我在那里找不到我自己,我越来越像一个观光的旅客,脚步匆匆、心儿匆匆。现在的故乡对我来说意味着父母,我不知道几十年以后,当父母逝去,故乡对我来说还意味着什么?我失去了旧有的家园,我也没能拥有新的家园。我既不属于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也不属于现在生活着的这个城市,我被自己放逐,我注定要永远的流浪。

  • 有一段时间,可能是受了爱情的滋润,心特别空灵和轻巧,突然心血来潮,以一个丈夫的口吻写了三篇关于妻的小散文,自己蛮喜欢的,还决心要把这种文风延续下去,写一本这样的小集子,给被夫宠着的妻们看。


    海边小屋

    我的梦是在海边筑一个小屋,带着我的妻和孩子......

    第一次带妻去海边,那是一个雨后的下午,海水微澜,天空澄净,海风夹着初春的清爽,略微有些冰凉。但这足以使妻兴奋,她雀跃得像一个刚学会行步的小孩,她几乎想拾起所有散落在沙滩上的贝壳,她小心翼翼地摩挲着它们,偶尔有一颗残缺的,就听见她低低地叹道:怎么就坏了呢?她是那么爱海,她是那么地想接近它,她往前走一步望望海,又往前走了一步,海安静地望着她,她更大胆了一些,往前迈了又一大步,海,这个调皮的小家伙扑了过来,吻在妻的脚上,妻惊叫了起来,然后笑了,为了海的这份见面礼。 妻说,她要每天都看到海,晚上伴着海水入睡,清晨在海风中醒来。

    为了我可爱的妻,为了妻的那份恋恋不忘,我要在海边筑一个小屋。

    带天台的房子

    新近租了一套房子。房子不大,却很别致地设计了个小阁楼,阁楼外还带了一个方寸的天台。妻说要在天台上种一株葡萄,让绿色把我们包围起来。小区旁有一个花鸟市场,我陪妻去逛了一趟,我有些失望,没有找到妻想要的葡萄,妻却很高兴,在那里跑来跑去,把种葡萄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抱回了一大堆不知名的花花草草,把小小一个天台挤得满满的。

    过了几天,但凡有人来做客,妻都会很热情地说:"看看我们的天台吧。"在北京的春天那样的一片绿,还不是单纯的绿,还有星星点点的红、白、黄,让人觉得清新又可爱。客人看了大都会惊叹,"呀,北京春天都搬到你们家来了。"妻于是会很得意,然后就深深地一叹,仿佛上了年纪的人,一辈子的含辛茹苦都涌上了心头,感叹地说:"把它们养成这样,不容易啊!"客人大都懂得妻的意思,紧着夸上两句,"辛苦了!""不易啊!"。妻又高兴起来,蹦跳着拉客人去喝茶,临走的时候还要找出几块点心来让人家带上,"下次还来啊,带上夫人。"可是有几次遇上了不会说话的客人,看完了妻的花草后没有发表意见,妻就不悦了,虽还叫吃茶,茶却换了普通的香片,点心也没有了,送完客人,一个人还会嘟嘟囔囔地念上几句,"没意思透了,不种了。"

    这样过了两月,天气渐渐地热起来,那些春天的花草禁不起烈日的炙烤,一日一日地,叶黄了,花也谢了。妻每天都为炎热的天气所烦,也再没有心思去关心她的花草。偶一日下班回家,妻正忙着一盆一盆往外搬花草,看见我,妻说,"这些东西堆在天台上占地儿,又招蚊子,扔掉算了。"我们家的天台又恢复了空空如也。

    那一晚妻失眠,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陪了半宿,睡了过去。半夜醒来,没有了妻,往外一看,妻穿了我的T恤站在天台中间,屋里是黑的,外面却一片透亮,今夜的月亮大抵很好,我甚至能看到妻那光洁的小脸上微动的眼毛,风从妻的发间拂过,身上的衣服也鼓张了起来,妻"咝"了一声。我开了门,悄悄地从身后抱住了妻,妻没有回头却缩在了我的怀里。"其实天台空着也蛮好的,我看见星星了。"妻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已经闭上了。

    昨夜如梦

    妻常常会莫名其妙地生气。她生气的方式是那种直接而又温柔的,很平静,不说话。刚开始我有些紧张,后来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这一整天我们似乎都很开心。晚上临睡前,妻突然生起气来。在屋里翻箱倒柜,拿出几篇旧稿,在电脑前"啪啪"敲打起来。我抬了抬沉重的眼睛,估摸着这场无声细雨的时间,不一会儿就在疲乏中睡去了。朦胧中,一股淡淡,悠悠的香味钻入鼻间,接着妻躺在了我的身边。我伸手抱住了她,妻嘤咛了一声,推开了我。我从妻身后又抱住了她,妻没有作声,我吻了吻她的黑发,低低地叫了声"老婆",我的柔情没有消融妻的壁垒。妻把自己挪到了床边,在我和她之间拉开了一道鸿沟。男人的精力和耐力也是有限的,我决定睡觉。十分钟后我沉沉入睡,最后一根清醒的神经上好像听见了妻在床那头"吭吭"的咳嗽声,唉,太远了,一切又在摇摇晃晃的迷糊中变没了,只有黑色,漫漫的黑色,我真的太困了。

    万物俱籁,复归于静。当我正在酣畅淋漓之时,一阵刺骨的冰凉从腿部袭来,接着我的双腿间插进了一双小脚,不一会儿是一双手,最后是妻的整个身子缩在了我的怀里。我搂着怀里这个被冻透了的小东西,我的老天,真不知道,六月飞火,她在哪儿去冻了这一身寒。我的睡意已被激醒,摸了摸妻,身体暖了许多,我拍了拍妻的小脑袋,问了声"怎么这么冷呢?"妻"嗯"了一声,在我的怀里舒展了一下,紧紧地抱住了我。她可能早已忘了刚才的事吧,躺在我的怀里露出一副甜美的笑容。

    清晨,我尚在熟睡,小东西在我怀里动了两下,睁开眼,望了望我,说:"你为什么不理我?"我的手还枕在妻的头下,妻的身上还有我的余温。一切都没有结束,只是妻在中间停顿了一会儿。

    昨夜恍如一场梦,妻在梦的那头,我在梦的这头。

  • 2004-12-17

    姜汁可乐- -

    这是另一篇小说的开头,没有写完,等有时间再来续吧。


    可乐说:"经常发烧容易傻。"我呵呵傻笑,如果是这样,我现在应该流着口水,咬着指头在跟他说话,怎么可能是他呢,应该是边缘,只有边缘那样具有传统美德的中国男子才会做到糟糠之妻不下堂。

    我在高烧中又一次昏了过去,电视开着,地球另一端西甲联赛正火热上演,可乐的脸歪倒在我的脸上,手和半个身子倒了过来,鼻间发出沉重的呼吸声,我费力地"抽身而出"。他又在不知不觉中安然入睡,男人,即使身边躺具死尸,当然,必须是美女的,他也会睡得死心塌地。我挣扎着爬起来,关了电视,复躺下。身上还是热得难受,高温焦灼着我的嘴唇和喉咙,我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想起了姜汁可乐的味道,I'm Lovin It......

    ......

    下午要面试,这是个奇怪的公司,一点半上班,也好,符合我的生活规律。我一直认为除了专为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必需服务的行业,比如医生、公交车司机、超市营业员、银行职员、老师、清洁工、菜市场的小摊主、饭馆......一边数,才发现其实基本上每个行业都还是要循规蹈矩的,只有一小撮像我这样不务正业,妄称"黑夜让我细胞激越"的人才渴望颠覆正常秩序下的朝九晚五。

      我顶着七月末最毒辣的太阳在柳外大街上寻找那座据说一眼望不到顶的大楼,想起了电话里那位娇滴滴的秘书小姐,"哎呀,我们公司很好找的呢,你沿柳外大街往北了,然后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往西了,一百米了,你就可以看见一座望不到顶的高层建筑了,上面写有恒利大厦,那就是了。我们公司在2308。拜拜!"为了保护我的耳膜,我把话筒尽量地离自己远一点,挂下电话那一刻我才想起,她说的那个鬼地方在哪儿啊?我一句也没听清楚。结果就是我从12点到1点一直在柳外大街上转悠,我甚至后悔答应来面试。对呀,我为什么来面试?因为我急需一份工作?因为我突然厌倦了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的日子?我烦躁起来,就在我准备撤身的一瞬间,眼睛突然被晃了一下,那座该死的望不顶的大楼就在我的面前,我刚才显然是被它身上那些挤满了的蓝色玻璃窗的光芒所刺倒。这实在太缺乏想像了,没有一点铺垫,它就直眉瞪眼地立在了眼前,进还是不进。当然要进!在太阳下炙烤了一个钟头,我早就成了吊炉烤鸭,哪怕进去吹吹凉风也好。我毫不犹豫地冲了进去,以至于保安先生在身后的大呼小叫也全然不顾。我右脚刚迈进电梯,就被保安拉了出来,"对不起,小姐,你去哪儿?"我愕然地看着他,迟钝了几秒,"哦,我是来面试的,到2308。""麻烦你到这边登记一下。"保安礼貌地做了个请的姿势,我无可奈何地回到大堂前,抄起前台的笔在来访登记表上迅速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未完)

  • 无望地等你
    等你无约而来
    不知  你乘那一班车来
    不知  我搭那一班车去
    两个人的车站
    夕阳找不到我的忧伤  


    十七岁以前,几乎与车站无缘。家门前的那条中华路走了十年,背着小小的书包去上学,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 

    小时候真好,没有车站,没有送别,没有卿卿我我的情爱,没有挥剪不断的情愁。

    一张单薄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让我离家到了几千里以外的这座北方城市,开始了人生永无归期的远行。 

    每年两次的送别,每次都是涕流满面,父母和朋友都为我多年来仍如初行般的痛楚和难舍而不解,只是他们越来越习惯我在站台上的泪眼相执,所以总是在列车启动的那一刹那狠心地把我推回车厢,撒手而去。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害怕相约与送别,内心懦弱得要命,嘴里却叫嚣自强的伪心论者。

    大学毕业后,我像大多数人所梦想的那样,在北京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和一个相交了三年的男朋友。如果没有那件事的发生也许接下来等待我的就是结婚、育子,与他在北京的某个角落里进行着锅碗瓢盆的交战,柴米油盐的争吵。生活没有一刻是平静的,当你想停下来时,它却把你推向挣扎的边缘。

    宁去了广州,为了实现一个男人的价值。别后的日子里,我依旧每天上班,吃饭,睡觉,生活好像少了点什么又像什么都没少。我们每天都通电话,许多人民币就此捐献给了中国的电信事业。沉闷而百无聊赖的日子里,我突然思索起我们的恋爱,思索起这座城市的意义。

    我在日记本上写下:  *年 * 月 * 日    下午     北京某座大楼的一间办公室里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这是一个工作的日子。阳光那么灿烂,白雪在阳光下温柔地融化。我开始看见那些干净的楼房、马路和那些干净的人。这个冬天终于要过去了么?离五月的骄阳还有多久?人对于一个城市的意义很重要吗?当一座城市没有了人迹时,它就变成了废墟,树不再绿,鸟不再飞,生命不再成长。然而当一座城市,它还繁荣着,街上有车来车往,人群涌动。有人在哭,有人在笑;有人恋爱了,有人失恋了;有人诞生又有人死去,这是一个正常秩序的城市,生命在这里嚣张,可我却觉得它空了。天空没有色彩,人是灰幕下的一个个木偶。我踏着冰冷在这座城市间行走,我旁观着一切,如同置之戏外。他们都同我微笑,我的心竟硬得像块铁,发出冷冷的、幽幽的光。曾经我是如此执着地热恋这个城市,因为有我和他的生命在这里生息,流淌。他离开了,带走我的生命,也带走了这座城市的生命。  

    宁走的前一天,我们一起去建国门吃饭,宁习惯在饭局结束的时候开始谈话。当我喝完最后一口汤时,他说,我明天要去广州了。我点点头,汤匙落在空空的碗里,发出叮当的脆响。宁从对面伸过手来,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他说,不要害怕,为了我们的幸福。事情就是如此简单,宁的哥哥在广州开了家公司,宁要过去和他一起打拼江山。宁说,明天你就不要来送我了,我害怕你难受。第二天我真的没去,只是心里有种隐隐的预感,宁回不来了。

    和宁分开后的三个月的一个深夜,我接到了宁从广州打来的电话。

    如果有一天我对你说我不再爱你,你会怎样?他在电话里问我。

    他告诉我在24小时前他和他的初恋女友在广州相遇,他重新爱上了她。  

    他说,对不起,忘了我吧.......

    我说,犯不着,我们还是朋友。

    于是挂断了电话,一滴清泪滑落下来。 那个深夜我失眠了,一切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毫无准备。

    仅仅一夜,在我睁眼看到第一缕阳光时,我对自己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我惊讶于自己的修复能力,那天我依旧春风满面地面对每一个人。

    边说,你今天很漂亮。我点点头,然后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灿烂无比的笑容。忘了说了,边是来我们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北方人,却生得白净而文儒,像个温柔乡里涤荡出来的翩翩才子。不知道为什么,边的脸突然红了,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急速地咽下了一杯水。我斜了他一眼,突然高兴起来,失意和疼痛被虚荣和骄傲暂时踩在了脚底。

    后来和边好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才意识到原来从一开始自己对边就是非正常的心态。边说得对,从一开始我就是在利用他,满足我的自信。可他心甘情愿,而且一往情深。

    我想是从边脸红的那一刻起,我相信水性杨花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的特征,爱情来如风,去如影,你抓不住,也不要妄想去抓住。当然,我在这么想的时候,也并没有对爱情绝望,我还是渴望的,因为我寂寞。所以当四月一日,没错,那天是愚人节,不过那天老天却开了个真实的玩笑。

    从公司出来,我在站牌下等车,于是,我遇上了那场命中注定的大雨;于是,躲雨;于是,边撑着雨伞出现;于是,我们共进晚餐;于是,我受约去了他的住处。

    他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大的双人床,上面铺着我喜欢的羊毛毯子,我四仰八叉地躺了上去。我说,嗯,很舒服!他说,太晚了,要不你就在这儿睡吧。他低下头来,脸离我很近,我摸了摸他干净的脸,笑着说,我可不是那么随便的女孩,你送我回家吧。他说,我喜欢你。虽然我早就知道,但是当它从边嘴里说出来时,我还是有点手足无措。边用热烈而真诚的眼光盯着我,眼里闪动着如婴儿对母亲般的渴望,我说,别这么看着我,你这叫意淫,小心我告你强奸!边什么也没说,送我回家了。

    只是从那以后,我们开始交往,每天下班他都会在站牌下等我,然后我们一起去他那里。边住在一座小楼的三层,房子周围种满了花花草草,大树和小树。楼道里的灯年久失修,反应总是不够灵敏,他牵着我的手,从窄窄的楼梯拾级而上,他的手厚实却并不粗糙,握在手里暖暖的,我跟在他的身后,每次都怀着莫名的欣喜和悸动。走的时候,他会陪我一直走到车站,关于和边的全部回忆,好像都是我们双双站在公交车的站牌下,呢呢喃喃,错过一辆又一辆过往的车,直到站台上又换了一批人,我才最后一个跳上车,急忙转过脸,将鼻子抵住车窗玻璃,边在车下向我挥手道别。

    太多的分手说不清缘由,只是因为年轻,还有足够的青春去任性、去挥霍。回过头来再去寻找那些宝贵的东西,它早已无影无踪。终于累了,倦了,渴望有一棵安稳的树,可以为自己筑一个栖息的巢。假如这个时候相遇,也就自然而然地嫁了,娶了,合栽一棵树。当我和边在一起时,我们还是太年轻,人生的列车刚刚启程,几乎注定了两个人的车站只是匆匆行过的驿站,而不是终点。  

    在消失了两个月之后,宁突然打电话来找我。他的声音有些消沉,第一句话就是,我和她分手了。我以为我会很高兴,然而我什么表情都没有,愣了半天,我说,你还好吧?他说,我想你,来看我吧。他说这话的时候,软软的,像喝多了酒的人没了主张、没了力量,只想全身心地靠在你的身上。我说,好吧。说完这话,我想到了边,我该怎么对他说。晚上,我对边说我要去广州。边连原因都没有问,说,好,我去送你。我没有拒绝。

    前面是人群,后面也是人群。车站,永远在上演逃亡和出走的主题。边用他的长胳膊护住我,在拥挤的人流中为我辟开一条宽松的大道,我在座位上坐下来,边在站台上傻傻地望着我。我冲边挥了挥手,边走过来,抓住我的手,我说,别害怕,我会回来的。他说,你一定要回来,我来接你。然后,他松了手,站得远远的,背过身去。火车开出好远,他才转过脸来,我已看不清他的眉毛眼睛。

    再次见到宁,他苍老了许多。我没有问他和她为什么分手,他却主动告诉了我,她重新爱上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公司,他的财富,当她发现了更大的宝矿时,她遗弃了他。SHIT!我想这是有点残忍,可是并没有什么不对,就女人与生俱来的天性而言,每个女人都情愿做个幸福的软骨头。

    我说,为什么让我来?他说,我后悔了。我说,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他说,我只是太诚实了。现在我知道诚实只是一种任性,一种不负责任的不肯体谅的任性。谁都知道,善意的谎言有时可能比有口无心的真话更好。或者,不要"说谎",只是不必讲出全部的事实。我骂他,你这头披着羊皮的狼。他笑着说,是色狼!我叹了口气,我无法恨他,他说的是真话,他完全可以在那个夜晚告诉我他只是有点想我,然后玩一场游戏,等待两个月后的复归于平静。宁说,我要让你过花天酒地的生活。我说,这算什么,补偿吗?宁不可质否。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在广州无所事事地闲待着。住在高级公寓里,很晚睡觉,很晚起床,起床后给宁打电话,宁开着大奔陪我逛街,我们一车一车地往家里运东西,我没打算用那些东西,我只想看着它们,有种快感。

    我问宁,心疼吗?宁摇摇头说,女人都这样,你也不例外。我用手指戳着宁的胸口,如果这是枝箭,我真想穿透他的心,看看心是怎样裂开,血是怎样从心里涌出的。我说,你错了,明天我回北京。宁突然抱住我,号啕大哭。我抚着他凌乱的头发,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他渐渐平息下来,哽咽着说,别走,好吗? 我递给他一张面巾纸,说,我们扯平了。 宁说你爱上了别人。我没有否认,对于他来说这是最好的解释。 

     宁摔门而去,我疲倦地蜷在沙发里,我知道接下来应该是和边的结束仪式,电话就在身边,我伸了好几次手,始终没能拿起来。 我关了灯,沉寂在黑色里。手机响了,是边。他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说,明天。他说,我明天去接你。我想了好久说,不用了,我们的游戏结束了。边沉默了几秒钟,我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可嘴像被胶封住了,吐不出一个字。边说,没关系,我知道从一开始你就是在利用我,满足你的自信。可我心甘情愿,而且一往情深。明天我还会来接你,我不想你一个人站在站台上,我知道你害怕相约和送别。

    走出机场,我在人群里四处张望,没有看见边的身影。我有点失望,自己打了辆车回到住处。打边的手机,无人应答。想了想,给公司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汪。汪听到我的声音,大叫起来,哎呀,小姐,你终于回来了。边出事了! 出事!?我吓了一跳,但还没有马上想到生与死。

    汪在电话一头不厌其烦地讲起了故事。边一周前回学校参加毕业典礼,今天学校打电话来说,昨天晚上边接了一个电话,要匆匆赶回北京,于是搭了朋友的便车,深夜回北京了。车在高速公路上撞车,同车的四个人,就他一个人因为脑部重创,当场死了。学校打电话来询问,我们也很奇怪,之前他没说要回来呀...... 我脑中一片嘈杂,什么也没听进去。昨晚,我在广州,他在沈阳;今天,我在人间,他却上了天堂。

    我悄悄地来到了边的小楼下,才两个多星期,树绿得更深了,花香满径,我从窄窄的楼梯走上去,边伸出了他厚实的手,我努力想抓住,边却轻轻盈盈地一转身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泪水在我脸上肆意地流淌,第一次,我有了犯错却无法弥补的心痛。

    站牌下依然有像我和边一样错过一辆又一辆过往的车的情侣。我幸福地看着他们,边说过,握在手里的东西才叫幸福。只是我没有握住...... 边终于没有与我同车而行,不知道我是他的过客,还是他是我的过客。我只是一个迷迷糊糊的乘客。直到现在,我依然害怕在空旷或拥挤的站台,听那轰隆隆的车轮声和汽笛,一声声催着别离从心上驶过。  

  • 破破


    也许她不叫阿猫,阿猫是假的,破破也是假的......

    我是在天桥上碰见阿猫的,那天晚上我因为工作和感情上的失意,独自坐在天桥的台阶上闷闷地抽着烟,阿猫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坐在我的身边,"喂,干什么呢,大半夜的,一个人坐在这里。"我没理她,这种女孩我见得多了,我要是回答她的问题,接下来她就该邀请我去她的住所聊一聊,也许还会做点别的。"哦,不理我,没关系,陪你坐一会儿。"阿猫开始在我身边唱歌,大声地唱,我以为会很刺耳,可是很奇怪,它听起来很舒服,像海岛上女妖的歌声,让人着迷。"别唱了!"我大喝了一声。"呀,你终于说话了。"阿猫并不生气。"回家吧!"我站起身来,扔掉烟头,头也不回地走下了天桥。我听见了阿猫在后面追赶的脚步声,"踢踢沓沓",好象穿着一双不合脚的拖鞋在跑,我忍不住回过头去看了她一眼,她停在了我身后一米远的地方,"喂,看我做什么?"大概是我的眼神太过挑衅,阿猫极不自然地捋了捋头发,拉了拉裙子。"你跟着我干什么?"突然间我觉得我开始的判断有些错误,她不是那样的女孩,也许是她在我眼神下那极不自然的动作。"我没跟着你呀,我回家。"阿猫迅速地走过我身旁,我在她身后大笑。"笑什么?"阿猫走了回来。

    "我知道一个很好的地方,如果你不想这么晚了在大街上逛来逛去,我们可以去那里。"我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决定和阿猫呆一会儿,于是我和阿猫坐到了"乡谣"的木桌子前。台前有一个二流歌手在唱着eagles的老歌,乡谣一向很安静,所以即使人很多,你也觉不出它的吵来。"你经常来这里吗?"阿猫吱溜―吱溜地吸着饮料问我,"不经常,我以前的女朋友很喜欢这家酒吧。"我没有骗阿猫,我并不经常来这里,但我很熟悉,因为木木很喜欢这里的歌和酒,我和木木是在这里认识,又是在这里分手的。"你失恋了,怪不得一个人呆坐在那里。"阿猫的话让我有点感动,我冲她笑了一下。"嗯,你笑起来很好看。""那是因为这里太暗,你看不清,其实我很丑。"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辩驳,我知道自己并不丑,甚至在某些女孩的眼里,我还算得上够帅,但我却想对阿猫强调。"没关系,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噢......噢"阿猫轻轻地哼了起来,又是那女妖般的声音。"你有男朋友吗?"我点燃了一根烟,将烟圈一个一个吐向空中,阿猫伸出手去戳那些烟圈,烟圈就一个一个地套在了她细小的手指上。"有啊,好多,我称他们为我的男朋友们。"我有点受惊,吐了一个只有一半的烟圈。"想听吗?"阿猫不像是在对我说,更像是为自己接下来要讲述的故事做了个开场白。

    第一个吓住我的故事发生在她小学六年级,她爱上了代课的体育老师,一个师范学校大二的学生。她疯狂地练跑步,练乒乓,那一学期她的体育成绩拿了优。我说那不是爱,至少他不爱她,阿猫很认真地告诉我,是!我让她举个实例,她就很老土地告诉我说体育课后他经常请她喝汽水,他知道她喜欢喝橘子味的,一次给她买了三瓶。我在想六年级的阿猫一口气喝光三瓶汽水会是什么样子。这个故事肯定没有结尾,因为阿猫才六年级,体育老师也只是来代两个月的课,就象小时侯玩过家家,玩完了就完了,不会留下什么。不过那三瓶橘子汽水却成了阿猫对恋爱最初的味道。

    见我意犹未尽,阿猫接着讲她的第二个故事。    上初中的阿猫大概和那个时期的所有女孩一样喜欢爱情又害怕爱情。她是在那个时期遇上斯的,斯披着长发,弹着吉他,唱着《无地自容》走进了阿猫的生活。阿猫去听斯唱歌,看斯踢球,陪斯喝酒,下着雨跑遍十八家店买斯想要的磁带,在电话亭泡一晚上等斯对她说"晚安"。斯为了阿猫被人打伤了,流了很多的血,这是斯对阿猫说的,可别人告诉她,斯是因为别的女孩才被打的,阿猫宁愿相信斯。那一晚,阿猫陪着斯一起在流血。阿猫和斯的感情一直时好时坏地持续到高三。斯似乎终于下了狠心,对阿猫说了那句话,"我们分手吧!"阿猫很平静,抱着斯痛哭了一场,然后回家安静地坐在书桌前开始看书。   

    斯让阿猫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恋爱的感觉,上大学后,阿猫独来独往,偶尔会翻出《无地自容》来听一听。如果那天阿猫没有在花园里听《无地自容》睡着,就不会遇上舟,也不会让舟爱上她,用舟的话来说是阿猫在秋风中斜靠在长椅上睡着时的楚楚可怜打动了他。"我会让你快乐起来的,你信不信?"当舟第一次对阿猫说这话时,阿猫真的很感动,不过她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他不是阿猫所要的那种人,他不知道黑豹,也不知道汤姆汉克斯,他不关心中国男子足球,也不关心美伊的纷争,除了学问他不对任何事感兴趣。阿猫也问过自己怎么就会喜欢上了舟呢?仔细想想,阿猫给自己的答案是那时的她需要很多的安慰。舟诚实、善良、真挚,躺在他的怀里她可以沉沉地睡去,什么也不用去想。舟呵护她,纵容她,是身心疲惫的阿猫的避风港。舟从来没有吻过阿猫,他怕亵渎了她。舟比阿猫高一级,阿猫大三时舟快毕业了。分离的逼近让舟有些伤感,阿猫却无所谓。离校前夜,舟把阿猫拉到他们初识的那张长椅上,然后单膝跪下,郑重其事地向阿猫说出了那三个字,阿猫被舟的认真吓呆了,她害怕地逃跑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舟。阿猫说如果现在再遇到舟,她也许会答应的,舟是真的爱她。

    阿猫讲完第三个故事时看了看我,问我是不是很失望,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精彩。我知道她会讲第四个,所以点了点头。我遇到你的时候刚跟风分手,她先告诉了我第四个故事的结局。

    舟去了另一个城市,阿猫独自留了下来。毕业后去了一家广告公司,风是她的上司。广告公司的工作让阿猫忙得脚不沾地,她和风经常一起加班,一起吃简单的方便餐。风有一辆黑色的四驱,太晚的时候,风会很绅士地送阿猫回家。有时候阿猫会突然停下手中的工作,悄悄地看看风的办公室,其实什么也看不到,阿猫在外面的大间,风在独立的小间,中间隔着一层厚厚的百叶窗。可有一次,阿猫看见了百叶窗后也有一双眼睛。风经常当着公司职员的面称赞阿猫,甚至要阿猫和他一起承担一个企业形象策划项目。除了工作风没有和阿猫谈过别的,风是个优秀的广告人,他思维敏捷、头脑灵活,有许多出人意料的创意,还有丰富的经验和处变不惊的定力,这些让阿猫像看一幅油画一样,越来越迷恋。风依然和阿猫保持着平静的距离,阿猫读不懂风对她的感觉,风也不让阿猫去读懂。    

    企业形象策划项目完成的那天晚上,风邀阿猫去旋转餐厅喝酒庆祝,阿猫有些犹豫,最终还是去了。阿猫喝了一整瓶酒,酒精在阿猫胸口燃烧,她打碎了好几个杯子。风扶着阿猫离开了餐厅,阿猫滚烫的身体完全失重地靠在他身上。风在车里抱住了阿猫,阿猫像摊软泥一样沉进了他宽大有力的怀抱,他拥着她,嘴唇在她的耳边游动,滑落到她的脸,最后停在了她的唇上,他轻轻地吮吸着,阿猫完全沉醉了,渴望着他更用力的拥抱,狂暴的热吻。然而什么也没发生,风推开了阿猫,发动了汽车。

    以后的几天风一直避着阿猫,阿猫终于递上了自己的辞职书。风说,"阿猫,我们做回朋友吧,不要走。"阿猫只问了风一句话,"你爱我吗?"风拿出一张照片给阿猫,阿猫认得照片上的女孩是董事长的女儿,"她是我的未婚妻。"这就是阿猫要的答案。阿猫理解风,在这个物欲充斥的世界里爱情实在是最无力的东西,财富、地位对男人而言太重要了,爱情不过是句谎话,风惟一的错误就是不小心爱上了阿猫。

    这是几个小时前才发生的事,阿猫也是一个工作和感情上失意的人,又在天桥上碰见了我这个同样的人,我们俩就这样坐在了一起,听着她讲完了她的男朋友们。也许我也应该讲点什么,关于我和阿猫,那一晚我把阿猫带回家了,她睡在我的床上,真的像一只小猫,乱乱的头发,细细的手和腿,按照一个眼光不是很别出心裁的男士来看,阿猫还挺漂亮的:细长的眉,柔媚的眼,光洁均匀的皮肤,还有像小孩一样的青涩无知。

  • 2004-12-17

    栏记- -

    繁花深处,有伊人;伊人回眸,花无言;无言最是动情处,君须怜我!


    不知道为何写了个"繁花处",和"繁华"有些谐音,却比繁华干净些。女人如花,如花女人。贴一首梅姐的《女人花》,我喜欢的。

    女人花

    我有花一朵

    种在我心中

    含苞待放意幽幽

    朝朝与暮暮

    我切切的等候

    有心的人来入梦

    女人花

    摇曳在红尘中

    随风轻轻摆动

    只盼望

    有一双温柔手

    能抚慰

    我内心的寂寞

    花香满枝头

    谁来真心寻芳踪

    花开不多时

    啊......

    堪折直须折

    女人如花花似梦

    长在我心中

    真情真爱无人懂

    遍地的荒草已占满了山坡

    孤芳自赏最心痛

    若是你

    闻过了花香浓

    别问我

    花儿是为谁红

    爱过知情重

    醉过知酒浓

    花开花谢终是空

    缘份不停留

    像春风来又走

    女人如花花似梦

  • 2004-12-17

    爱情新兵法- -

    《瑞可》2004年8月的稿子,主题是"闪"。现在有"快闪一族",不光指爱情,他们好像在国内做过"闪"运动,其实挺无聊的,据说,一大帮人约好在上海某个著名商场前的广场前集合,然后又规定在几秒钟之内全部闪光。是不是有点吃饱了撑着?反正我不去:)


    在这个变幻莫测的年代,有件事情是永恒不变的,那就是众所仰望的爱情。
    人类对于爱情的信仰恒久不变,但是爱情的内容与角色却是千变万化,诡谲莫测。现实世界里的爱情,完全不如罗曼蒂克小说与浪漫电影中描述的那般美好。当我们不断在爱情轮回里重复地扮演为情所困者与困人情感者,令人不禁疲惫地感叹,难道我们不能拥有更美好的感情生活吗?我们的爱情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有作家说:"我们从小到大,所有的精力与才华都放在了求学与工作上,感情的花园自然是一片荒芜。"
    这意谓着虽然我们外在的年龄已届成人,然而在感情历练上,大部份的人还停留在小学阶段。因此,若想要在尔谀我诈的双打游戏中,赢得爱情,光仰仗外在的魅力与条件是不够的,爱情和政治一样,更需要高明的技巧及冷静的头脑。
    当你面对爱情不知所措时,不妨学学恶男恶女操纵爱情的本领。

    现在,小编就暂时先教你"恋爱四恶",虽名为恶,实是获取爱情的超级秘笈也。
    第一恶,远距离遥控;我喜欢恋爱的感觉,我不愿承担爱的责任,我不想早早地被套牢,总而言之我就是没恋够。没关系,那就保持你和他之间的距离好了。但是不要离他太远,让他遥不可及。不管你在哪里,要让他知道你的存在。就让你们像朋友一样谈一场恋爱吧,也许有一天你会觉得你真的需要他,再也不愿离开他去流浪,那就停下来,做他的新娘吧!

    第二恶,完全变身术;他的鼻子太红;他的腿不够修长;他睡觉时爱打呼噜;他吃饭时吧唧作响;更可恶的是他居然当着我的面和别的女生聊得热火朝天;天理难容,我决定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慢着,这样岂不是太便宜了他?如果你够恶,用你的法力改变他,让他成为一个你心目中的完美天使。如果你法力不够,那就想想改变自己,也许换个角度,你会发现,原来他的鼻子在灯光下看起来也不是那么红;腿虽然不长,但踢起足球来却很漂亮;打呼噜的样子多像酣睡的小猪啊!吃饭吧唧作响的又不止他一个人;再听听,原来他正在跟那个女生夸我聪明又漂亮。

    第三恶,把他踩在脚下;喜欢他不敢告诉他;他太优秀,像颗闪亮的星星,而我只是个不被人注意的灰姑娘;他会爱上我吗,反复问自己,一直到害怕地离去。善良而又缺乏自信的你赶快抛弃这些恶俗的想法,勇敢接受他的爱。千万不要让他跃过你的头顶,大胆一点,把他贬个一钱不值,再在地上踩上三百遍。怎样?这下痛快了吧。你所谓的他的那些光环都是你给他套上去的,如果你们有很多时间,不妨来做一个游戏,找两张纸,写上各自的名字,然后交换,在5分钟之内,写出各自的优缺点,然后再交换,现在大声读出你的优点吧。你会发现,原来在男友的心中你是如此的完美!

    第四恶,烦死人不偿命;恋爱中的争吵,分分合合,物质社会下的爱情重负,让你不再对爱抱有幻想。你决定即使爱情来临了,依然要义无反顾地选择逃避。你对爱情的总结是"麻烦"(试试用《手机》中张国立的声音来说这两个字,小编忍不住笑起来了^_^)怕麻烦缠身就把它都丢给那个死缠烂打,不死不休地爱着你的人。要求他不准和你争吵;要求他不准主动提出分手,除非你不想要他了;要求他承担所有爱情的重负,比如晚餐、你的美容支出、房子、车......嘿嘿,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有点河东狮吼?其实爱情才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可怕麻烦,回想父母那代人,他们是多么地单纯!只要人老实,身体好这事儿就算定了。现在的爱情多了些现实,少了些真实。认真对待爱情是对的,但跟爱情较真儿,却会让爱变得乏味。去爱,才会得到爱。

    谈情说爱真的不是小编我一招一式就能教会你的,首先要有一颗勇敢的心,剩下的嘛,就看你自己咯。爱情,简简单单;幸福,不过如此;祝你成功哦!

  • 公司10月份出了本新书《职场动物进化手册》,为大家所看好,全公司总动员,分配到我头上的就是:以张朝阳的口吻写一篇书评。所以此篇纯属胡编乱造,不过,人家张朝阳看了,还什么都没说,签名了。知道了吧,在这些名人背后有多少"枪手"?不幸,还是幸?我以张朝阳之名撰文!


    拥有一支优秀的工作团队,就像一条正常循环运转的生物链,才会使企业这片自然空间生机盎然,不断走向每一次成功。 做为企业团队中的一员,每一个成功的职业人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企业这条生物链中所扮演的动物角色,随着整个企业大环境的不断发展,每一名职场动物都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进化适应所处的生存环境。而做为企业来讲,也必须不断调整生物链的每一个环节,优胜劣汰,这样才会达到生态平衡,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职场动物进化手册》为企业和每一名职业人提供了一个笑傲职场的葵花宝典。在纷乱的职场中认清自己、认清别人,绕过"陷阱"与"垃圾",进化为狗(主管)或狮子(高级主管)。 不过,这是写书,现实中我们可能遇到的问题还要更多,老板也未必都是肥猫,老板也并不都希望人人都是猪罗,一个公司是各种角色都要有的,而且即使你招了一批猪罗进来,最后也会分化为各种动物角色的。这本书的好处在于,它提升了一种东西,特别适合中国企业,或者东亚企业,把一种零散分布在各个公司的现象总结出来,供大家飨食,虽不具有普遍性,但是其中一些小招对于现在还在低层锻炼,或者想规划一下自己职业生涯的人,特别是对于那些初涉世事的年轻人来说,很实用,我是感叹当初没有碰上这样一本书,要不也许我现在会把SOHU做得更好,至少自己做得更好,会避免一些人事上的麻烦,比如就不会遭到SOHU董事会的指责,不信任,导致SOHU在一段时间内的低迷。当然这也不是"万精油",只是你的确可以读一下它,对于未来的职场有些了解。对于职业来说,学识是一部分,但不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一些没有大学文凭的人一样可以在sohu做得很好,她们勤奋、认真为sohu 的发展做出了不少贡献。我觉得大学学习只是一种基础教育,大学校园只是为一群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场所,让他们相互学习,共同鼓励,今后走向工作岗位真正发挥作用的并不是你在学校中所学到的知识,更重要的可能是你的人格魅力,你的EQ

    看过这本书的人可能还会有另一种声音,就是这本书老板不会卖的,也不会允许在公司内部流传的,其实我就觉得你要是个聪明的老板,你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了解一下民情嘛,古时候还有皇帝乔装打扮民间寻访,探听人民对自己的评价,今时今日要把握好每一个员工,管理好一个企业,熟悉内部情况更必不可少。

  • 自己做编辑,身边朋友也大多是做编辑的,互相之间也经常有"救场"的情况。朋友所在的公司新出了一本网络爱情小说《王贵与安娜》,要我写书评,我一念之差答应了,结果周末无端端地被这本"粉色"小说占去了时间。我写书评是有规矩的,凭空捏造,主要是我没那本事,只好老老实实地读完,老老实实地写。


    常常会想起爱情。
    用彩色的铅笔,细细勾勒,你会看见怎样的颜色?或者爱情又是从哪些角度被体验?爱情有着不同的色彩:村上春树笔下,爱情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孤独与灰色;而琼瑶笔下,爱情又像一块色彩华丽的丝绸,浓烈痴狂而又华美浪漫。然而,这个秋天最绚烂的爱情色彩是一抹飞扬的紫红,是轻快俏皮的六六,是可爱的王贵与安娜。
    我不认识六六。知道王贵,是从那首长篇革命诗《王贵与李香香》;知道安娜,是因为列夫•托尔斯泰的伟大著作《安娜•卡列尼娜》。把这一土一洋的两个人凑在一起,还编出了一个温婉可人的爱情故事?
    我是在饥肠辘辘的中午12点开始读《王贵与安娜》这本书的,躺在沙发上,从第1页开始到214页,我没有停下来。错过了午饭和晚餐时间,中间有几次我努力想让自己去吃点东西,哪怕是去拉开冰箱门喝点牛奶。结果我就保持了一个姿势,直到看见满天星星。当然,有人会驳我,现在的北京你还能看见星星?可我确实看见了星星,是十八岁的安娜和涡轮司机走在初恋的星空下;是王贵蹬着沉重的二八车载着安娜逶迤前行在撒满星星的乡间小路上。
    有人说心怀美好就可以看见星星,我想那一刻是美好的,因为心里装载着王贵与安娜的爱情。轻轻地合上书页,一时无语,只觉得一种久违了的情愫像潮水般慢慢涌起,渐渐浸润全身,很温馨。那天,心灵的饱溢,让我吃不下任何食物。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清新温暖的文章了,如果有精神大于物质这一说,我觉得六六的文章就是了。和现在流行在网络和大小书摊上的那些用身体、用感官、用两性来书写的故事相比,《王贵与安娜》是优雅而清丽的,是一部截然不同的女性作品,六六的笔墨并没有放在她自身的经历上,而是转向了父辈生活。以她特有的幽默轻松的笔调和对生活敏锐细致的观察,六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我们老百姓自己的故事。读者会觉得王贵或安娜就是我们中的一员,王贵可能是他,安娜可能是你,也可能就是我自己。
    生活是真实的。爱情是什么样子?在这本书里六六用真实的生活阐述了爱情的模样――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王贵和安娜――上个世纪后三十年代一对最最普通的中国夫妻,没有经历过花前月下,也没有儿女情长,有的只是日常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他们的结合是典型的那个时代的男才女貌,毫无感情可言。从最初的安娜嫌王贵"毫无教养"到最后的觉得王贵"蛮可爱的",这一感情的变迁过程既不夸张,也不矫情,中间有很多生活的细节,值得细细咂味。
     就像六六在她的自序中所说的,"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一种日积月累,是一种沉淀,是一种过往生活的堆积。"其实幸福根本就不曾离开。

                                                                                                      新华书目报 (2004-11-15)

  • 为《感动世界的动物》写的书评。这是本好书,只是有点凄凉,里面的动物大多都沾了"人气",相当有灵气,不过最终还是败给了人类。说起来人真的是很残忍。我相信西顿曾经是个勇猛的捕猎者。


    古来有为人做传,为贞节烈妇立牌坊,却少有人为禽兽立言,禽兽因沾了人的借喻,变得遭万人唾弃,而实际上禽兽不过是鸟兽的总称罢了。

    周敦颐因为爱莲写下了《爱莲说》,西顿因为与野生动物的长相厮守写下了《狼王罗坡》《公鹿脚印》《石山大王克拉格》《白尾兔豁豁耳》,而我因读了西顿的《感动世界的动物故事》(陕师大2004年新版《西顿动物故事》)决意要为禽兽做一篇立言。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虚构的动物故事中,动物只是披着动物皮的人。它们有类似人的情感,能思考问题,能根据某种价值观进行选择,有的还能像人一样交流。它们常常表现得比大多数人更正直、更高尚。就像西顿说的那样,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区分同类中"好的"和"坏的",而动物没这个必要。动物在西顿的笔下是最真诚的人,人是最需要教化的动物。在这些故事中我们看到了自己,我们和它们之间原来是互通的、有关连的。我们从这些生命的执着而坚毅中,得到深深的震撼:感悟到存在于宇宙之中的那种生命的崇高感――各种生命为自己的繁衍而进行的不计一切的搏斗。也许,我们还会为人类感到负疚,人类为自己的发展是否表现了暴力的自私?那些追逐着公鹿、大角山羊,以夺取他们生命为代价的公胜利,就是人类的"杰作",人类肆无忌惮地、任意地切割着优美的大自然!那么,读到这里,《感动世界的动物故事》给人的,就不只是生命的礼赞,而是一种故事之外的深思与反省了。

    在《公鹿的脚印》中一只美丽的沙丘公鹿和一个猎人不期而遇,公鹿与猎人进行着绕圈子的围剿与反围剿,当最后与猎人面对时,公鹿毫不畏惧,兀立不动,它高耸着大耳朵,两眼含着悲愤,目不转睛地望着对面的敌人。猎人胆怯了,想杀死公鹿的念头突然烟消云散。

    在猎人和动物之间发生的这一切,对于我们不仅是文字上的审美,而且是心灵上的震撼,如果说《公鹿的脚印》还有一缕温情在感动着我们的话,那么,《狼王罗坡》所记录的故事。便是让人惊心动魄的震撼了。老狼王罗坡带领着他的族群在农场四处为虐,他以绝顶的聪明才智逃脱猎人设计的陷阱,并做出许多嘲笑人类的行为,最后因要救援爱妻而被捕。他与猎人在生存的游戏中展现力量的美、顽强的美乃至残酷的美,最终他平静地躺在那儿,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片曾经属于他的大草原。

    让我感动着的不光是他们,还有那只为爱亲自毒死自己孩子的泉原狐,与猎人奔走三个月的石山大王,被铁丝网扯豁了耳朵的白尾兔......这些故事,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还在感动着我。西顿动物小说带我们走进一个崭新而辽阔的艺术世界,使我们获得了描写"人"的文学无法替代的美体验和艺术感动。我们为他作品中富于灵性的动物世界吸引和迷醉,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我们抚怀感喟,唏嘘不已。我们的审美视野因那些作为自然一部分的动物形象而变得辽阔和深邃;我们对生命的理解和感受因来自动物的馈赠而变得更为丰富和完整。

    我虽标榜"为禽兽立言",但却和西顿一样,旨在用最美的故事打动最冷酷的人类心灵,人类没有任何理由把自己凌驾于动物之上,在西顿的动物主人公面前。

    (《感动世界的动物故事》([加]西顿著 何江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24.00元)
    摘自:《中国图书商报》2004-07-23 

  • 这是关于《普》的第三篇书评了。关于这篇书评的诞生,也是有得一说的。下午,管市场的同事找我说:不管怎样,明天要给我一篇书评,环球要,而且要没发过的!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谁叫我是责编呢!


    当我向往花香、阳光和美食时,我向往一个地方。那里有蓝得发亮的海水,常年的阳光,到处长满葡萄、薰衣草和橄榄。绕过山坡,会看见牛羊闲散游走,阿尔卑斯云雀振翅云霄。当我向往一个地方时,我会看见彼得?梅尔的逸居地―――普罗旺斯。

    英国作家彼得?梅尔的"普罗旺斯三部曲"―――《普罗旺斯的一年》、《永远的普罗旺斯》、《重返普罗旺斯》―――对中国读者来说,有些姗姗来迟,但却正合人意。在都市越来越繁华,我们为了生活越来越匆忙的时候,你无法不向往彼得?梅尔及他的"普罗旺斯"。

    "普罗旺斯三部曲"给了所有想要从繁复的工作当中解脱出来的人一个发泄的窗口,其细腻的观察力与诙谐的口吻,开启了许多人对于闲适生活的巨大向往。书中透露出的梅尔是个"反时尚"、"反旅游"、"反生活"的人。反时尚就是反对旅游成为一种标显阶层和金钱的招牌。旅游不是去享受花多少钱的时尚,而是心灵放松的需要;反旅游就是反对眼下的赶鸭式旅游,回归旅游的本质。不要为了旅游而去旅游,旅游应当是自由的、无计划的;反生活,就是逃离被喧嚣和浮华剥夺着的都市生活。

    在彼得?梅尔笔下,普罗旺斯"夏天,悠缓炎热而愉快;冬天,悠缓寒冷而愉快"。他自得其乐地打理葡萄园,和采松露的农夫交朋友,和酒农一起分享酿造葡萄酒的快乐,津津乐道于法国的松露、奶酪、肥鹅肝、鱼子酱、橄榄油、香槟酒......

    "普罗旺斯三部曲"具有诗、散文、小说、画册等多重特色,既是一部法国乡村风物志,也是现代生活疲倦者自我复健的历程,当然更是审美与哲思生活的纪实。

    度过了彷徨少年时期的成年人,厌倦了人际关系中的尔虞我诈的都市蚂蚁,应该尤能欣羡书中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步调。不管有没有类似的条件或决心,至少它提供了一种"胡不归"的遐想,达到了"移情"的目的。

    如果你有一年的时间,你希望做什么?用一年的时间去旅游,在普罗旺斯。
    如果你有一天的时间,你希望做什么?用一天的时间去旅游,在彼得?梅尔笔下的"普罗旺斯"。

                     胡紫茶 《生命周环球时报?刊》〔20040608 第23版〕

  • 2004-12-16

    聪明的梅尔- -

    为《普罗旺斯》写的另两篇书评。


    陕西师范大学新近出版了彼得•梅尔的《普罗旺斯的一年》系列,之前有看过彼得•梅尔的另一本书《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对梅尔轻松诙谐的语言风格颇为赞赏。该套丛书仍是散文随笔的形式,描写了乡居生活中的点滴,笔调更加轻松自然、诙谐有趣。

    《普罗旺斯的一年》是以月分篇章的,描述了各个季节的生活中可笑可恼可感的细节;《永远的普罗旺斯》则从"英国虾"成为名人开始,书迷的拜访给作者窃喜,发展到频频入侵造成的烦扰;患有"狗儿危机征候群"的妻子以喷气机似的速度欣喜若狂地载回一只毛茸茸的乘客――仔仔;拿破仑金币引出的寻宝故事;松露引起的间谍战争......一串欢腾醉人的故事;《重返普罗旺斯》记叙了作者重返普罗旺斯的经历和感受,包括在改建后的加油站举行的宴会,一次在马赛的酒店里所尝到的普罗旺斯鱼汤,以及普罗旺斯独有的鼻子学校,种植黑马铃薯的奇怪园丁等等。

    一气读完,我不仅为梅尔故事所吸引,更为梅尔聪明所感叹。所谓"无敌最是寂寞",梅尔先生深谙此道。为此他在"普罗旺斯系列"中为普罗旺斯竖了一敌,就是他自己――一个来自英国伦敦的都市人。在"普罗旺斯系列"中,那个英国人代表着我们大多数人营营役役的生活状态,与普罗旺斯懒洋洋的阳光之下的那种"神仙过的日子"大战三百回合,最后全身松软地、幸福地败下阵来,煞是好看。在大众的想像里,英国人、英国成年男人,本来就是"拘谨"或"沉闷"的代名词。这还不算,梅尔先生不仅是英国人,而且几乎就是地球上郁闷生活的杰出代表。上阵之前,他在麦迪逊大道上服了十五年的"苦役",狼奔犬突,惨不忍睹。有了这个阴暗的敌人,普罗旺斯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明亮、澄净,从阳光、空气到单纯可爱的当地人,还有铺张奢靡的美食。

     

    梅尔或许算不上是一个大作家,他的这些作品甚至算不上是经典文学。他没有或华丽、或严谨、或哗众取宠、或融会了现代词汇的语句;他也表现不出小资的、幽怨的、或是游走于城市边缘、或是跨掉的一代的歇斯底里的郁闷;他也没有描述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惨绝人寰的悲剧,或是缠绵悱恻的爱情。有的只是平淡但轻松的生活,对生活的热爱,以及人们之间原始亲切的感情。读他的书你不会哭,不会烦闷,不会激动,不会沉重,也不会咧开嘴巴傻兮兮地大笑。你只会随着他英国式的风趣诙谐的笔触,悠悠地融入美丽的普罗旺斯的乡居生活。城市的喧嚣、生活的沉重都如浮尘,在灵魂日益浮躁的今天,体会呷着波尔多葡萄酒或是纯正的普罗旺斯茴香酒与娇妻爱犬共度岁月的悠闲,给自己留取那一份轻松和愉快。
    当年《普罗旺斯的一年》是以"年度最佳旅游书"获得了英国书卷奖(EnglishBookAwards)。《泰晤士报》当时说它"是一出高级喜剧",并且"机锋百出"、"让人爱不释手"。且不管你爱不爱玩,我相信上述评语对本书及其各国读者依然有效。如果在紧张的生活中找不到一丝自由自在空气,又没有机会逃逸,何不把这一遭的阅读体验想像成一次足不出户的艳遇呢?

  • 另外两篇关于《普罗旺斯》的书评。


    遭遇普罗旺斯是因为梅尔和他的书,曾经我是个都市人,现在我应该称自己为"普罗旺斯人"。说这话的时候,有人会拿鄙夷的目光射我,城市人不做做乡下人,自甘堕落!我想他们一定是还没有读过梅尔的书,我原谅他们,仅以我的独白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

    之一,《普罗旺斯的一年》
    我是一个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间匆忙行走的都市人,转战在经年持久的拥挤、繁忙、喧嚣、竞争、压力中,我获得了金钱,却失去了健康和宁静。我没精打采、双目充血、哈欠连天、没有胃口、脾气暴躁,还有轻微的妄想症――清晨在斜身入窗的阳光中醒来,滴几滴橄榄油在涂满了碎番茄的面包上,和着阳光一起吃下;花一上午的时间在山谷里漫步;午后挟一本书,在小树林找一个凉快所在,睡上两小时;趁余阳未尽,回到游泳池里,舒舒服服地伸个懒腰;晚上睡在能看到星星的房间里,窗外更有鸟鸣山涧幽。这还不够,我是习惯了文明和物质的都市人,所以这里还应该是喧闹、绚丽、生机勃勃的,有一群有趣、热情、淳朴的当地人,让你生活得闲适却并不单调,宁静却并不孤单。
    别笑我,我很清楚这仅止是个妄想,世界上找不到一个既具高度文明又不被文明所风化的地方,这比在8点钟的城市街道上找一条既能开车又不遭遇堵车的街道还要难。我这么想着的时候,梅尔的《普罗旺斯的一年》就摊开在我的桌上。我的眼睛快速地扫过全书――当然,这得感谢多年的快节奏城市生活,它让我身体各个器官加速度运转――突然,我的妄想变得更大胆,在两秒钟内,我做了一个改变我一生的决定――逃亡普罗旺斯!
    我带着梅尔的书来到了普罗旺斯,在这里静静地度过了一年。我悠然自得,如鱼得水。在这里,我感到快乐、无怨无悔、喜悦满怀。
    谢谢你,普罗旺斯!谢谢你,《普罗旺斯的一年》!


    之二,《永远的普罗旺斯》
    离开我所居住的都市快一年了,再回来感觉很奇怪,一切都恍若隔世,显得十分陌生。我也很惊奇,自己居然改变了这么多。也许是因为这里是都市,挂在每个人嘴上的永远是钱、房产价格、股市或者大大小小的公司琐事。日子就在满天飘着的灰蒙蒙的黄沙中度过,街上的行人弓着背低着头,永远在匆匆忙忙。想念着普罗旺斯的明亮、空旷,还有晴朗开阔的天空,这时,我深深地明白自己再也不会回到城市居住。
    "普罗旺斯化"!我不知道这个词儿到底是该称为笑话?侮辱?还是恭维?这是我的一位已成为社会精英的朋友再见到我时说的。他仔细地打量我,由于找不出任何诸如"精神失常","英文退化"或"早衰"等明显迹象,他只好用一个模糊、便利、笼统的词――普罗旺斯化――来形容我。
    他驾着洁净豪华的车,我那辆小车又破又旧,我已经很久没有动过它了,这一年多里,我更多的是在散步;他穿着一身整洁严肃的名牌西服,我是一身普罗旺斯人的打扮――旧衬衫加短裤,还光着脚;吃饭的时候,他不停地看着表,心不在焉,因为三点半他约了客户,而我早就抛弃了准确计时的习惯,吃得坦然自在;
    想得越多,越发发现我真的变了!大多数变化是慢慢地、愉快地、不知不觉地发生的,
    而且对我而言,这一切都是更好的改变。

    我会把大部分时间花在户外;早上穿衣打扮30秒钟就够了;我还养成了睡午觉的好习惯;我不再看电视,因为夏天,看电视不能和欣赏夜空相媲美;冬天,不如坐在火炉边读一本书;我不再天天大鱼大肉,因为在普罗旺斯,大自然有全年不断的特产――芦笋、扁豆、桃子、杏子、葡萄、野香菇、橄榄、松露;我没有刻意运动,可我的体重却减轻了,脸色健康而红润。
    我才不管什么"普罗旺斯化"呢,变笨也好,增添皱纹也好,可能得癌症也罢,我可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快乐幸福。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其他任何事物都无需牵挂。此刻,连时光的流动,似乎都是轻缓慵懒的。
    对于这一切,梅尔早就在《永远的普罗旺斯》里告诫我:我们所经历过的很显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有些人要么不相信,要么憎恨它,也有人直接指责我们故作快乐,但我们知道自己是幸运而快乐的。
    这是梅尔的《永远的普罗旺斯》,也是我永远的普罗旺斯!


    之三,《重返普罗旺斯》
    我是在读完《重返普罗旺斯》后才想到"度假"这个问题的。什么是度假?像群被赶的
    鸭子,赶景点,追行程,走马观花?全身披挂各种包裹,五天之内豪迈地遍游欧洲?回想起来以前的每次度假都如同去完成公务,匆匆来,匆匆去,留不下一片云彩。
    我厌倦度假,它同样也是城市生活的产物,是另一项无味的工作。
    梅尔说:欢快的假日有两个最简单的要素,一个是明媚清澈的阳光,一个是随心所欲的计划。这两点,只有到过普罗旺斯才有体会。
    我的"度假倦怠症"是在普罗旺斯逐渐痊愈的,现在我不再提"度假",而叫"生活"。
    与世界上那些风景优美、显赫闻名、繁华拥挤的地方相比,普罗旺斯没有主题公园、多屏影院和商业街,但却是世界上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玩得非常开心的最好的地方。舒缓的生活节奏,塑造了开朗、明快的普罗旺斯。
    时光流逝,四季轮回,但生活还是原来的样子。市场里叫卖的仍然是没有任何商业包装、货真价实的东西。乡村仍然充满质朴的野性,浑似天然。
    在这里待的时间越长,越感到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有时,我会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似乎普罗旺斯正经历着某种分裂,一半停留在过去,另一半却在感受未来。
    生活是不紧不慢的,而时间却在无声无息地流逝,往事便变得如玫瑰般的悦目,以至于我竟渴望成为一个窃贼,好盗回那些丢失的碎片,拼凑出那永不会再来的美好时光。
    哦,或许有一种办法能找到它。
    那就是读梅尔的书,在《重返》中品味从《一年》到《永远》。
    再次感谢梅尔及《普罗旺斯的一年》《永远的普罗旺斯》《重返普罗旺斯》!

  • 这是我写的第一篇书评,当时一口气写了三篇,最满意的是这篇,反响最好的也是这篇。后来登在了《北青》报和sina读书频道上。还有一件搞笑的事情,是在《普罗旺斯》的新书发布会上,我作为本书的责编被要求发言,事先通知了我,我打算就用这篇书评再胡诹一下就over了。第二天到会场,排在我前面的是公司老总,一听他在台上侃侃而谈我才着慌了,他正在copy我的稿子呢。My God,我当然不能要求他停止,只好在两分钟内另打腹稿。


    6年前,借着台湾人的译本,一个叫彼得?梅尔的英国人告诉我们法国南部有一个美景加美食的地方叫普罗旺斯,这个地名成了时髦一族挂在口头的"格调";今天,彼得?梅尔彻底改换成内地口音携普罗旺斯重来,它不再是炫耀格调的谈资,因为很多人已经品尝过法国的味道,欧洲旅游的全面开放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然而会不会玩儿就是游客自己的事了。

    彼得?梅尔是个出色的玩家,他的三本书好比一次"新旅游运动"。

    中国人游欧洲最容易遭遇的尴尬是什么?一大群人蜂拥而至,上车就睡觉,下车就撒尿,到了景点就拍照,回家什么都不知道,旅游也被拉上工业化生产的轨道。旅游图书也如此,景点名片式的提要介绍、身体力行式的谆谆教导、考古发掘式的娓娓道来......无非是让行者更方便地抵达并看到,却忘记了旅游的本质和目的。旅游是需要静下心来,潜下身去,与之交融,听呼吸摸脉动,然后从每个角落深处发现心动,最后沉醉。

    反旅游、反时尚、反生活,这是彼得?梅尔潜藏在"普罗旺斯"丛书中的三大主题,也是他不经意间为现代都市旅游者发起的一场"三反"运动。

    反旅游就是反对眼下的赶鸭式旅游,不要为了旅游而去旅游,旅游应当是自由的、无计划的。

    反时尚就是反对旅游成为一种人人追求,标显阶层和金钱的招牌。旅游不是去享受花钱的时尚,而是一项生活内容,是真正的心灵放松的需要。

    反生活就是反对被喧嚣和浮华剥夺的都市生活。当城市被钢筋水泥的丛林占领,当生活与竞争的压力让人们透不过气来,不妨远离喧嚣做一次幸福的逃亡――即使是短暂的逃亡。

    彼得?梅尔则是一次永久逃亡的引领者,他在书中嘲弄自己――梅尔先生不仅是英国人,而且几乎就是地球上郁闷生活的杰出代表。携妻及爱犬迁居普罗旺斯之前,他在伦敦麦迪逊大道上服了十五年的高薪"苦役",狼奔豕突,惨不忍睹。有了这个阴暗的敌人,普罗旺斯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明亮、澄净,从阳光、空气到单纯可爱的当地人,还有铺张奢靡的美食。于是营营役役的生活状态,与普罗旺斯的"神仙日子"大战三百回合,最后全身松软地、幸福地败下阵来。

    如果你觉得永久的逃亡是痴人说梦,如果你觉得大把晒太阳的时间过于奢侈,如果你觉得彼得?梅尔的田园生活过于舒缓,也没关系,其实重要的不是普罗旺斯,不是法国,更不是选中一个地方归隐,而是抛弃被景点和购物占据的旅游,通过外面的世界舒缓紧张的神经,最终寻得心灵的宁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世界到处都是普罗旺斯。

    《普罗旺斯的一年》/《永远的普罗旺斯》/《重返普罗旺斯》/彼得?梅尔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一版(胡紫茶)

  • 2004-12-16

    power女孩- -

    登在《瑞丽可爱先锋》2004年7月期上的约稿。还有"我爱厨房"的照片,我比较喜欢这张,可是他们登了另一张。


    最自立,最巧手,最女权,最外冷内热

    题记:女孩是女人眼中的"男人婆",有一颗独立的心和一双灵巧的手,绝对地女权主义,同情弱者,但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弱者,是生活专家,家中大小一个人搞定。

    真人show
        和yoyo认识是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我很难把眼前这个柔弱的女孩与那些冷冰冰的电器联系在一起。我问她你是怎么打理那些铁家伙的,yoyo有点冷漠,斜瞅了我一眼,典型的超强自我保护意识主义者。我又厚皮赖脸地迎上去,说明了我的意图。哦,yoyo点了点头,歪着头想了想,突然露出一个很羞涩的小女孩般的笑,一笑间,l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呵呵,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可爱,不过更可爱的是她给我讲的那些故事,有点被吓坏了,又有点被乐坏了。   
         yoyo第一次拆东西是在5岁,80年代初,拥有一个电动玩具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yoyo硬是活生生地将老爹辛辛苦苦从上海带回来的价值100元(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500元)的电动四驱给拆成了八大块,老爹气愤不已,责问之,yoyo得意回答:哼哼,现在谁拿遥控器它也跑不了了。
         上中学的时候,班里组织兴趣小组,大部分女生都去了舞蹈队、合唱团之类的女生组,yoyo一个人混在男生堆的科技组,最大的成绩之一,和死党冬瓜(男性。据说是yoyo的初恋,可不是小编我说的,否则"咔咔",做杀头状)参加市里的航模大赛,拿了一等奖。(了不起!)
         最牛的是大学毕业以后,yoyo开始了独立生活,第一次搬新家,家徒四壁,更可怜的是屋里只有一个插头,憋了一晚上,第二天yoyo就抱回一大捆电线、黑漆布、插头,开始自己布线。据说,那天晚上整座楼短路了好几次,楼里居民骂骂咧咧,吓得yoyo不敢出门。不过现在再看yoyo家,从厨房、卫生间到卧室,曲里拐弯的电线难看是难看了一点,用起来可真是方便。(厉害!)
         不过yoyo眼里这还算不得什么,换了她的话说,放在现在来做这事,更漂亮,保证专业水准。
         yoyo家里的电器坏了从来不找维修工,什么东西到了她的手里,捣腾半天,又良性运作了。最有代表的就是浴室里那台二手洗衣机,刚买的时候它就成天哼哼唧唧,没两天,正洗着衣服呢,它不动唤了。yoyo二话没说,拿了把起子就把后盖揭开了,检查线路,线路没事;再一看,定时器坏了。自己把定时器拆下来折腾了半天,又安上去,嘿,洗衣机又转了。不过,那次也给这洗衣机留下了一个毛病:yoyo把定时器装反了,所以她们家的洗衣机定时是逆时针旋转,从0到60。(佩服!小编我对yoyo的敬慕之情如滔滔黄河之水,连绵不绝。)
         yoyo的家干净整洁,温馨可人。地上有yoyo自己做的靠垫、小毛毛熊;墙上有yoyo自己画的画、拍的照片;闲着的时候,yoyo还会给自己做一道自己最喜欢吃的"可乐鸡翅"。(小编流口水)
          现在yoyo又迷上了"数码",MP3、DV、数码相机、电脑,用yoyo的话来说,通吃!不知道你们看完了怎么想,反正我是想以后家里再有什么电器坏了,或者组装电脑之类的事,嘿嘿,不用再花钱雇人了,直接找yoyo就好了。(小编露出阴险的笑)

    行动专家必备标准:
    1.强烈的好奇心、好胜心,这是行动专家萌芽前的表现,她们通常都喜欢在暗地里捣鼓,而且一定要成功。成功对于一个成长中的行动专家来说很重要,因为她需要通过一件事的肯定来获得勇往向前的信心;
    2.孜孜不倦的探求精神,肯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搞破坏,而且不叫苦叫累。比如她宁愿一晚上不睡,也要把卡通收音机搞个明白;她还会不厌其烦地频繁移动屋里家具、电器,以保持新鲜感。
    3.强烈的破坏欲,所谓先破后立,要知道行动专家的技术都是搞破坏学来得,这叫知识的积累。从小到大,栽在她手里的东西不计其数,她没有什么绝对的专业技巧,但是坏东西到她手里一定能神奇修复。
    4.坚强、独立、自主,这是行动专家的精神支柱,要知道为什么能成为行动专家?是因为她骨子里就是个不喜欢依靠别人的人。
    5.热爱生活,这也很重要哦。不热爱生活的人怎么能为生活去行动呢?一个标准的行动专家就是要让自己生活得美美的,万事无忧!
    6.心灵手巧,动手能力强。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是一般人学得来得哦,天生的,差这一点,你就只能算是纸上谈兵了。

    攻略篇:
         哈哈,立志要做行动专家的MM们注意了,下面这些经典可都是小编向yoyo辛苦讨来的,赶快翻翻看,有没有眼前一亮。
    上易趣网

  • 为"哈丹度"牛仔写的2004新品宣传册文案


    哈丹度?心情故事

    经典与时尚的完美邂逅

    一场美丽的邂逅

    城市的角落

    透明的玻璃窗前

    我只看见自己的影子

    他们说

    流浪吧

    远处总有你的期望

    当蓝色与蓝色交集

    我的手掌能感觉到他的温度

    我喜欢那种蓝

    让我幻想他就躺在我的身边

    我们在这里相遇

    在他的眼里

    我看到了

    一样的期待

    一场美丽的邂逅

    从"哈丹度"开始

    我们沿着墙壁一步步靠拢

    分开的日子

    我们不约而同地穿上"哈丹度"

    也许

    我们真的心灵相通

    我们喜欢"哈丹度"

    我们喜欢激情的生活

    我们喜欢真心地面对

    "哈丹度"的男人

     就是这样的率性、自然

    "哈丹度"的女人

    依然妩媚、柔情

    因为爱情

    我小心翼翼

    无端地想去变换

    后来

    我才知道

    只有穿上"哈丹度"

    才是最美的时刻

    我们不再改变

    偶尔,永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也会交集在一点

    那是"哈丹度"带来的缘

    就像忠实于"哈丹度"

    我们忠实于彼此

    从此

    我不再孤单